新竹一名女學生想學日文,2013年找了一名吳姓留日博士擔任日文家教老師。兩人的日語課程雖然已經結束,但因女學生對吳男有好感,一直保有連繫。但沒想到對方2014年雙方出遊時,吳男竟趁她昏睡時,不顧她正逢生理期,硬「闖紅燈」性侵她,雖然吳男矢口否認,但女學生拿出臉書對話內容,證明吳男承認趁女學生昏睡時性侵,最高院依乘機性交罪判吳男4年徒刑定讞。判決書指出,2014年10月,2人早上6點相約出遊,中間一度回到吳男住處看電視,期間吳男企圖親吻、撫摸,但都被女學生拒絕。後來2人再度出門,並在下午2點回到吳男住處,女學生雖另有約會,但實在白天玩太累,就在吳男家瞇一下,吳男便稱要出門教課,但出門後一陣子繞回家,見女學生熟睡後,也不顧女學生正好生理期,「闖紅燈」性侵得逞。女學生一路睡到隔天早上6點,發現自己衣衫不整,原本黏在內褲的衛生棉被人撕除,且睡夢中也覺得有人侵入,仔細一想,感覺號好像被吳男侵犯,便透過臉書質問吳男,吳男竟回稱:「都射裡面了,妳說呢?」女學生一氣之下報案。開庭時,女學生認為吳男對她很好,不希望他被關,但吳男始終否認性侵,並稱臉書訊息「是在逗她的!」吳男還稱與女學生為男女朋友,且已多次上床,「何必趁她身體不舒服,月經來時性侵她!」吳男還說當晚他跟另一名女子到摩鐵過夜,且被害人若真遭性侵,為何拖7天才就醫,顯見被害人所述不實。不過法官依據被害人提出的臉書對話內容,認定吳男性侵昏睡中的女學生,且與吳男到摩鐵過夜的女子出庭證稱,原本相約當天下午4、5點碰面,但吳男傳訊息表示「有些事情走不開」,所以延到當晚7、8點才會合。最高院因此判吳男4年徒刑定讞。(楊景名/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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